法院公告内容卢某、张某、秦皇岛东奥燃料销售有限公司、中石油铁建油品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新民初42、43号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