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 发《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8】2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现将组织开展2022年无锡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单位具有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