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塞尔协议》是主要针对信用风险的一个协议。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主要针对的是信用风险,旨在通过实施资本充足率标准来强化国际银行系统的稳定性,消除因各国资本要求不同而产生的不公平竞争。过去10多年来,巴塞尔协议已经成为国际银行业竞争规则和国际惯例。近年来,随着科技和商业活动的发展,金融创新一日千里,资本...
新巴塞尔资本协定简称新巴塞尔协议或巴塞尔协议II(英文简称Basel II),是由国际清算银行下的巴塞尔银行监理委员会(BCBS)所促成,内容针对1988年的旧巴塞尔资本协定(Basel I)做了大幅修改,以期标准化国际上的风险控管制度,提升国际金融服务的风险控管能力。 基本信息 ...
新巴塞尔协议形成史 为强化国际型银行体系的稳定,避免因各国资本需求不同所造成不公平竞争之情形,国际清算银行下的巴塞尔银行监理委员会,于1988年公布以规范信用风险为主的跨国规范,称为巴塞尔资本协定。然而Basel I未涵盖信用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而信用风险权数级距区分过于粗略,扭曲银行风险全貌,加上法定资本套利(regula...
新巴塞尔协议延续了1998年巴塞尔协议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信用风险控制位重点的监督管理制度,并吸收了巴塞尔核心原则等文件中提出的有效监管与全面风险管理的原则和思路,构建了一套综合性,更加科学的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和资本监管制度框架。新巴塞尔协议资本充足率计算标准为:总风险资本比率=(核心资本+附属资本)/(信用风...
中国方面,现行的资本管理监管制度为2012年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参考《巴塞尔协议Ⅲ》制定。银保监会在2019年就启动了修订工作,并在近两年组织了多轮的定量测算;多数银行已按其实施准备工作。 巴Ⅲ最终版基于金融危机后原有复杂的监管框架进行全面修正,立足于原有的三大支柱,从第一支柱风险...
1、新巴塞尔协议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波及全世界,而当时的巴塞尔协议机制却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这样的背景下,199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第一次建议,决定修订1988年协议,以增强协议规则的风险敏感性。那次建议发出后,该委员会于今年年初提出了一个更加全面、具体的新建议,计划在2001年底出台新巴塞尔协议的...
2019年4月,银保监会启动了《巴塞尔协议III》国内监管规制的修订工作。农业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田继敏表示,《办法》基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国银行业实际,对风险加权资产的计量规则进行了重构,是巴塞尔协议III国际监管改革在我国的全面落地实施,有利于提高银行体系风险抵御能力、增强经营稳健性。对...
戴志锋:新巴塞尔协议落地在即,银行如何应对? 《巴塞尔协议Ⅲ:后危机时代监管改革最终版》(以下简称巴Ⅲ最终版)于2017年12月发布,基于2010年9月版修改而成。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巴Ⅲ最终版相关规定相应推迟一年至2023年。中国方面,现行的资本管理监管制度为2012年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
新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是指最低资本要求、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于统一银行业的资本及其计量标准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在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基础上,新增了对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的新规定,形成了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第一大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