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教科书选用应当坚持适宜性,符合本地中小学教学实际;坚持多样化,满足不同地区的需求;坚持公平、公正,保证选用过程规范、有序。 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教科书选用政策,公布《全国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的统筹管理,领导和监督教科书选用工作。
相似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就《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2014-10-27 [2]中央人民政府网.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2015-02-20 政策解读 抱歉,暂无相关结果。
教科书选用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充分发挥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对教科书选用的监督作用。 第十六条 在教科书选用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形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 (一)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选用过程和结果的; (二)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成员...
span>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加强中小学教科书管理,规范教科书选用工作,适应各地教育教学需要,现将《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教育部2014年9月30日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