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的第三(二)条规定:高校要根据危险源使用和储存情况,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A.正确
追责问责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切实增强教育部直属高校(以下简称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强化责任意识,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 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