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管项目、财政部门牵头管资金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专项债券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政策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财政部要依法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指导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加强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风险。(十七)开展...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应加强对专项债券的监督检查,规范专项债券的发行、资金使用和偿还等行为。 四、信息披露与投资者保护 地方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专项债券基本信息、财政经济运行及相关债务情况、募投项目及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情况等信息。 投资者应对披露信息进行独立分析,独立判断专项债券的...
一、集中统一、一级托管、底层穿透的政府债券托管管理制度,是我国政府债券市场长期高效安全运行的必要保障,境内政府债券的托管应严格遵循上述管理制度。政府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之间的互联互通,按照上述管理制度推进。二、财政部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债登)开展银行间市场政府债券托管业务...
为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统筹做好今明两年宏观政策的衔接,近期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印发了申报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明确了2022年专项债券重点用于9个大的方向:一是交通基础设施,二是能源,三是农林水利,四是生态环保,五是社会事业,六是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七是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关于财政部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办法,虽然直接针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并未在提供的法律依据中明确列出,但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性规定进行解读。 一、政府债券资金的性质与管理原则 政府债券资金属于财政资金的一种,其管理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确保资金的合规、有效使用。法规1 根...
财政部近日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新华网消息 财政部网站16日消息称,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等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经部制定了《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显示,一般债券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形式。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制度,全部“自审自发”试点地区要加快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政策贯彻落实,指导地方健全专项债券管理工作机制,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充分释放政策效能,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中新社北京8月4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4日公布《政府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防范政府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风险,保障政府债券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办法强调,政府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实行全国集中统一的管理制度。财政部主持建立全国政府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系统,政府债券登记...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制定本地区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报财政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相关监管局。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2年及以后年度新增专项债券到期后按规定发行的再融资专项债券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