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收益互换(Total Return Swap) 是指信用保障的买方在协议期间将参照资产的总收益转移给信用保障的卖方,总收益可以包括本金、利息、预付费用以及因资产价格的有利变化带来的资本利得;作为交换,保障卖方则承诺向对方交付协议资产增值的特定比例,通常是LIBOR加一个差额,以及因资产价格不利变化带来的资本亏损。简介 它是...
收益互换是指投资者与券商约定,对特定期限内标的(券商指定范围内的股票、ETF基金、指数及其组合)的现金流进行交换的业务。期初投资者只需提交一定数额预付金,券商按合同约定时间扣除固定收益,并在到期日,向投资者结算投资损益并返还预付金。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客观上为投资者实现了融资做多标的,获得杠杆收益的功能。 在海...
收益互换是指投资者与券商约定,对特定期限内标的(券商指定范围内的股票、ETF基金、指数及其组合)的现金流进行交换的业务。期初投资者只需提交一定数额预付金,券商按合同约定时间扣除固定收益,并在到期日,向投资者结算投资损益并返还预付金。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客观上为投资者实现了融资做多标的,获得杠杆收益的功能。 在海...
在总收益互换中,投资者接受原先属于银行的贷款或证券(一般是债券)的全部风险和现金流(包括利息和手续费等),同时支付给银行一个确定的收益,一般情况下会在LIBOR基础上加减一定的息差。与一般互换不同的是,银行和投资者除了交换在互换期间的现金流之外,在贷款到期或者出现违约时,还要结算贷款或债券的价差,计算公式事先...
股票收益互换是指客户与券商根据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期限内针对特定股票的收益表现与固定利率进行现金流交换,是一种重要的权益衍生工具交易形式。该项创新业务于2012年底启动试点,首批获得试点资格的有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光大证券六家券商。术语特点 1.场外协约成交 客户与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中证协发〔2021〕276号)是中国证券业协会2021年12月3日发布的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过渡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发展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1、权益类收益互换 权益类收益互换主要挂钩标的为股票或者股票指数,可进一步区分为多头互换、空头互换、多空互换。 表1 权益类收益互换类型 2、非权益类收益互换 非权益类收益互换主要包括以境内外债券及债券指数、境内外大宗商品现货及期货、境内外国债期货等非权益类资产作为挂钩标的的收益互换交易。
总收益互换(TRS)是一种衍生合约,其中一个对手方根据浮动利率(例如Libor加给定利差)支付金额,并根据参考资产(如债券,股票或股票指数)的回报接收付款。 回报包括期内参考资产价格的任何收益或损失,以及任何相关的息票或股息。 互换允许买方在不拥有资产的情况下获得特定资产的敞口,以承担价格和违约风险。 在总收益互换...
通过TRS总收益互换,一些资质不足以发行投资级别海外融资产品的企业能够突破限制,成功进入低成本的海外投资市场,获取所需的短期和长期资金。 再举个例子,一个美国客户想要获得中国5%年息的债券收益,但难以直接获取。于是他可能与投资银行签订TRS合同,银行购买这些债券并支付其收益,而客户则支付给银行相应的费用。客户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