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发布《关于合肥市市本级2025年第一批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拟收回收购价格的公示》,根据《公示》来看,合肥市2025年第一批拟收回收购以下5宗国有建设用地。 包括:合肥甘棠轨道置业有限公司竞得的包河区BH202218号地...
(1)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将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通知原土地使用权人,并告之听证的权利。 (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
情况1:我国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如果作为承包权人的家庭出现了整户消亡的情况,那么土地的发包方有权利将整户消亡,家庭的土地全面收回,而相关家庭也会因为整户消亡被最终终止土地承包。情况2:这些年在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很多的农民开始考虑永久退出土地,如果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
上述5种情况,第1、2两种和第3、4种情况在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时,采取的方法不相同: 收回第1种和第2、第5种情况下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土地管理的一种行政措施,可以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五条规定办理,即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下达《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终...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我县拟收回收购以下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价格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6日。若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和...
2.各县(市、区)政府可综合考虑地块具体情况,按以需定购的原则测算土地价格,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收回或以合理价格收购闲置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但各地政府有偿收回土地应量力而行,不得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关于国有土地收回案件的28条裁判规则 0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法律性质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司法部立法四局:贵局《关于〈关于无偿收回闲置土地使用权有关问题的请示〉征求意见函》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行政机关作出无偿收回闲置土地使用权决定,针对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超过...
上面这个说法的漏洞很简单!集约化耕作一定要收回土地吗?当然不是!我费尽心思解读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还有《三农为啥不叫一农》等视频里都提到过这一点。稍微听一下都不会上这个当!城市化工业化和乡村的衰落是一体两面,这个过程中,不但有工农业剪刀差的作用,还伴随着城镇建设用地的侵蚀、教育资源和医疗...
在此背景下,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作为盘活低效用地、探索新的产业用地运作模式并深化土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的一种重要手段。本文专门针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方式和法律依据进行梳理。一、收回方式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根据《土地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