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支票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不符合法定格式、伪造或变造的票据、票据金额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不一致、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被更改、签章不符合规定以及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等。在实际操作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支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支票无效的情形1、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 《票据法》第九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票据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汇票必...
背书无效的情形: 1、出票人在支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支票须完整转让,将支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支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3、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支票上的效力。 4、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