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撤村建居村民农转非后,在就学,供水,供电,供气等方面享受市区居民同等待遇,同时履行市区居民应尽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也就是说,并没有一条法律明确规定“‘撤村建居’应当由XXX申请,由XXX批准后进行”,所以实践当中关于“撤村建居”的做法并不统一。有的地方直接由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批复,同意后即可进行“撤村建居”;有的地方需要原村委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撤村建居”,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考察评估,认定是否达成“撤村建居”的条件;...
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建制的(以下简称撤村建居)指导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2020 年12月25日,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撤村建居工作的指导意见》...
山东省“撤村建居型”旧村改造政策分析山东省“撤村建居型”旧村改造政策分析摘要:山东省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村庄改造建设步伐,通过旧村改造促进了现代化新城区和新农村建设,有力的推动了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同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不断调整补偿安置标准,维护农民权益,依法合理补偿,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促进...
1、经撤村建居村原村级集体组织向各区建管中心(建设单位)申请,各农转居多层公寓项目中按住宅规模一定比例(8%-10%)配建的公建配套用房,在扣除按规定必须提供给相关部门的物业管理用房和社区配套服务用房后,剩余用房中的50%以下部分可按综合成本价转让给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该部分用房应抵扣各村“两类”用地指...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市区撤村建居及街道社区调整有关政策的通知 海陵区、高港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市区村组(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泰政规〔2009〕10号)精神,针对股份合作制改革和撤村建居以及街道、社区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政府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
为加速推进城市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建设,根据《丽水市区撤村建(并)居实施办法》(丽政令 第38号),结合市区撤村建(并)居工作的实际,进一步贯彻因地制宜、让利于民的原则,经研究,特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对村民住宅土地性质由集体变更为国有出让的处置政策 ...
你问下有无补充协议
想问问以后临空经济区..不会少给一分也不会多给一分,按当地商品房税前价,只不过面积按人头给,剩下面积补钱。还有地钱按入股分红的形式走。当地宅基地都有统一规定的户集体面积,只不过按人头给面积。这里面跨区结婚的人员是主要改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