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办案人员是潮汕人,接到对陈弘平的举报材料,感觉压力不小:1954年9月出生的陈弘平,是土生土长的揭阳人,他自1975年7月参加工作到2011年10月卸任揭阳市委书记,一直在揭阳工作了37年,担任揭阳市市长、市委书记各3年多时间,是典型的“地头蛇”,在揭阳当地人脉关系极广,揭阳上下可能都有与他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办...
此外,第二次开庭时,检方提交了一组新证据,证明陈弘平被双规后,检举了时任揭阳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盛发等人涉嫌贪腐的线索(刘因犯受贿罪,已于2015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陈弘平认为,自己此举构成“重大立功”。 可见,350万元的法律定性,以及陈...
据佛山市检察院起诉,2004年至2011年,陈弘平利用担任揭阳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中共揭阳市委书记等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 其中,2005年至2011年,陈弘平担任揭阳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为广东创鸿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江南新城项目、金城龙庭项目、金城广场(原伊丽莎广场)项目...
广东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被判死缓 受贿近1.4亿元,法院一审认定受贿、行贿和滥用职权罪三项罪名;开庭审理至判决历时超两年 昨天上午,揭阳市市委原书记陈弘平案在广东省佛山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行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陈弘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判决显示,陈弘平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39亿余元...
新华社广州6月6日电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6日对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受贿、行贿、滥用职权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陈弘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
据指控,2011年,陈弘平为了能在当年的广东省地级市领导班子换届后继续留任中共揭阳市委书记,以及留任后能按自己的意愿对揭阳市领导班子人员进行调整,向负责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厅级干部考核、调配及换届工作的广东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存德贿送现金港币100万元。2012年10月,林存德将该100万元港币退还给了陈弘平。
21日,揭阳市原市委书记陈弘平在佛山中院受审。佛山市检察院指控陈弘平贪腐过亿元,贪腐行为包括帮助他人成为全国人大代表,侵吞、骗取公共财物为自己建造“阴宅”,为留任揭阳市委书记而行贿广东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存德等。 昨日,陈弘平对于受贿罪并没异议,但是对于他为建“阴宅”虚构事由拨款350万元的贪污指控,他在庭上...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纪委获悉,此前被省纪委立案检查的时任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日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今年1月,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陈弘平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 经查,陈弘平在揭阳市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陈弘平 资料图 人民网广州7月8日电(记者吴冰、邓圩)记者从广东省纪委获悉,广东原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涉嫌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据了解,2013年1月,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原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