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持票人的前手就是在票据流通关系中先于持票人取得票据的当事人,对于理解票据交易流程和确保交易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在保障金融交易中持有明确的责任追溯机制和确立相关的权利归属上发挥了关键作用。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
在票据关系中,所谓前手,是指在现有的持票人之前曾经持有该票据并在票据上签章的人。 票据具有流通性,在多次背书以后,票据就会实现多次转让,也会出现多个人的签章。前手就是相对于目前持有该票据的人而言的,他是某一个或者某几个进行背书签章的人。 娃娃追问 2019-03-04 10:23 前手这个概念里头是否包括出票人 ...
持票人应当在收到承兑多久多久通知前手 三日内。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三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汇票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
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是什么意思: 所谓前手,是指在现有的持票人之前曾经持有该票据并在票据上签章的人。持票人在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而未获承兑或未获付款时,依法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权利。 按照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有以下要求: (1)必须是在法定的情形出现时,才能行使追索权。这些...
综上所述,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对其前手(如背书人、出票人等)拥有追索权。行使此权利时,必须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
一、原告持有的商业汇票记载事项完备,背书连续,系合法票据持有人。且原被告并非票据的直接前后手,被告无权以原告与其前手之间的基础交易关系抗辩 (一)持票人只需证明案涉票据的真实和背书的连续,即可行使票据权利,无需证明基础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商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2015年12月...
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应否包括对票据出票人的追索权 法律分析: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不包括对票据出票人的追索权.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法律依... 查看全文 冯建华律师 执业14...
所谓前手,是指在现有的持票人之前曾经持有该票据并在票据上签章的人。持票人在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而未获承兑或未获付款时,依法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权利。 按照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