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按招聘单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职称情况、报名序号、招聘单位名...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5年11月16日—11月24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民政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