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与买卖价款担保权竞存 《民法典》第416条规定:“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该条突破了“依公示先后确定物权顺位”原则,使登记在后的买卖价款担保抵押权优先于公示在先...
担保物权的竞存,即同一财产上存在多个担保物权时的处理规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一、担保物权竞存的基本概念 担保物权竞存,是指同一财产上同时存在多个抵押权、质权或留置权等担保物权,当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特定约定的情况时,这些担保物权人均希望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从而产...
担保物权竞存,是指一个担保物上,并存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担保物权的情形。 二、抵押权竞存 受偿顺序 1.存于一物之上的各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清偿。 2.存于一物之上的各抵押权,均未登记的,按照所担保的债权额的比例清偿。 3.存于一物之上的各抵押权,均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顺序清偿;登记时间...
担保物权的竞存规则主要涉及同一财产上多个担保物权并存时的处理原则。这些规则根据担保物权设立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担保人的行为造成的担保物权竞合和担保权人的行为造成的担保物权竞合两种情况。 一、担保人的行为造成的担保物权竞合 留置权享有最优先的受偿权,其优先级别甚至高于抵押权。这意味着在同一财产上同时存在...
动产担保物权竞存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同时存在两种以上种类相同或不同的担保物权,各个权力之间存在效力上的冲突。担保物权是他物权,具有物权属性,遵循物权的基本原则,例如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客体特定原则等,必须按照我国民法体系来研究其特征,不可自行设立。除此之外,动产担保物权也属于担保物权,当然具有担保物权所...
保理合同的担保功能仅仅存在于有追索权的保理,因为无追索权保理仅仅是保理人为赚取应收账款与保理融资款之间的差价而受让应收账款。根据《民法典》第766条的规定,在有追索权的保理中,保理人可以向应收账款债权人主张返还保理融资款本息...
第一种情形是债务人提供的动产浮动抵押担保与第三人保证担保的竞存。在这种情况中,债务人以自身资产作为浮动抵押物,同时,第三方也提供保证担保。根据《物权法》第176条,应优先适用动产浮动抵押,保证担保作为补充。若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保证人需承担保证责任。这种处理方式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民法考点带背-考点 担保物权的竞存★★ 考点 担保物权的竞存★★ 1.担保物权的竞合的概念:亦称为物的担保的竞合,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存在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各类担保物权的效力优先的问题,如当留置权、未登记的动产抵押权、登记的动产抵押权、质权都存在时,效力优先的问题。
担保物权的竞存,有抵押权的竞存、质权的竞存、留置权的竞存及各类担保物权之间的交叉竞存等多种架构形态。担保物权无论以何种架构形态竞存,均须具备并符合以下特点与要件: 1.须有两项以上无绝对相斥因素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