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0日,“湄公河惨案”主犯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公开开庭审理。随后,昆明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对主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四人判处死刑;对另外两名被告扎波和扎拖波分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8年。昆明中院办理扎拖波减刑案时认为,该犯参与劫持中国船只,严重危害了湄公河流域的航运秩序和中国公民的...
扎拖波在湄公河惨案中只判了八年,主要是因为他的具体罪名和犯罪情节与其他同案犯有所不同。扎拖波参与武装劫船,负责持枪警戒,被以劫持船只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而其他同案犯,如扎波、扎西卡等,因为参与程度更深,犯罪情节更严重,比如直接射击、致人死亡等,所以被判处的刑罚也更重。简单来说,就是每个人的犯罪情节...
扎拖波,作为劫船过程中负责持枪警戒的成员,被判有期徒刑8年,罪名是参与武装劫船与劫持船只。扎波,参与武装劫船并负责登船射击,因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扎西卡,劫船后近距离射杀被害人,是致人死亡的直接凶手,同样被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
法院经过深入审理,对被告人的罪行做出了明确判决,他们被认定犯有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和劫持船只等严重罪名。糯康、桑康、依莱和扎西卡因罪行严重,被判处死刑,执行方式为立即执行;而扎波则被判处死缓,留待以后执行;扎拖波的刑罚相对较轻,被判处有期徒刑。[3]然而,尽管法庭做出了判决,但所有六名...
扎拖波,一名30岁的男性,国籍为缅甸,属于拉祜族。他的居住地位于缅甸联邦共和国大其力县的勐捧村娜捧寨,这些信息均来自于他的自我报告。2012年7月,他卷入了一起严重的案件,涉嫌犯下故意杀人罪以及劫持船只的指控。在这个背景下,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于当月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随后,...
说自己系受他人胁迫实施开枪行为。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显示,扎波辩称自己系受他人胁迫实施开枪行为,扎拖波称量刑偏重。承认参与犯罪的事实,并当庭向被害人及家属忏悔,希望得到宽大处理。
扎拖波 参与武装劫船,负责持枪警戒。以劫持船只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扎波 参与武装劫船,负责登船射击。以...
案件的调查进一步推进,28日午后,泰国方面透露,杀害中国船员的嫌疑人竟是隶属于泰国第三军区“帕莽”军营的9名士兵。这无疑为案件的真相增添了一层复杂性。直至2012年9月20日,扎拖波在云南省进行了公开审理,这一举动是案件进展的重要一步,希望能借此揭示事件的全部真相,给受害者和家属一个公正的...
懦康.扎波.扎拖波这3人是缅甸人.桑康.乍萨.依来自莱是泰国人.扎西卡是老挝人 查看原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