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保留是指在移转财产所有权的商品交易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财产所有人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于对方当事人,但仍保留其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待对方当事人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或完成特定条件时,该财产的所有权才发生移转的一种法律制度。 基本信息 ...
所有权保留是指在移转财产所有权的商品交易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财产所有人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于对方当事人,但仍保留其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待对方当事人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或完成特定条件时,该财产的所有权才发生移转的一种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
扩张的所有权保留又可细分为余额结转型所有权保留和康采恩所有权保留:余额结转型所有权保留指标的物不仅要担保这个具体的价金债权,而且还要担保出卖人基于与所有权保留买受人生意联系而产生的所有债权,康采恩所有权保留担保的不仅是出卖人对买受人的债权,而且还包括买受人对其他的与出卖人同属于一个康采恩的其他供应商...
所有权保留,是指成立后,由于买受人未依约定支付价款或未履行其他义务,因此标的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而仍由出卖人保留的制度。《》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
所有权保留是指在买卖合同中,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买受人先占有使用标的物,但在特定条件成就前,出卖人保留标的物所有权,待条件成就后将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一种交易方式。 该制度最早出现在罗马法中,随着信用经济的发展和分期付款交易的日益兴盛,该制度为各国立法普遍认同,且在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都有所规定。
所有权保留,作为一种担保方式,虽然起源于合同法,形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但在《民法典》中才正式确认了其非典型担保的法律属性,并通过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了完善和补充。目前关于所有权保留的基本法律框架,可以概括为 1+4 的模式,即《民法典》以及根据《民法典》而制定和修订...
法律分析:所有权保留,是指在移转财产所有权的商品交易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财产所有人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于对方当事人,但仍保留其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待对方当事人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或完成特定条件时,该财产的所有权才发生移转的一种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法院首先查明了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保留所有权约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该条款是为了保护出卖人的利益,防止买受人违约后出卖人难以追回标的物或者价款。因此,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保留...
所有权保留是指在移转财产所有权的商品交易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财产所有人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于对方当事人,但仍保留其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待对方当事人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或完成特定条件时,该财产的所有权才发生移转的一种法律制度. 在所有权保留,标的物所有权人不占有标的物,买受人占有标的物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