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玉庆 50万(元) 2005-09-09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吊销 所有任职企业 1 序号 企业名称 职务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地区 状态 1 双雄基础 南京双雄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股东 执行董事 50万(元) 2005-09-09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吊销 控股企业 1 序号 控股企业名称 投资占比 投资路径 1 双雄基础...
曾和戴玉庆同在人民日报社工作过的一位报人告诉记者,“戴玉庆受贿我真是想不到,他也没有孩子,生活也比较节俭,广州日报社的待遇应该很好,要这么多钱干什么?” 根据起诉书的指控,原广州日报社广告处副处长常勇强为获得戴玉庆在岗位调整及职务晋升等方面的支持与关照,于2006年至2010年间,先后分10次送给戴玉庆200万元...
戴玉庆,男,1955年4月2日出生于江苏省苏州市,现任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及广州日报社社长,同时担任广东省记者协会副主席。早年,戴玉庆在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就读,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他具备高级编辑职称。在主持广州日报报业集团采编和经营管理全面工作期间,戴玉庆实施了一系...
一、戴玉庆担任职务:戴玉庆目前担任北京三乐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颍上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二、戴玉庆投资情况:目前戴玉庆投资北京三乐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颍上分公司最终收益股份为0%;三、戴玉庆的商业合作伙伴:基于公开数据展示,戴玉庆与沙风、王磊为商业合作伙伴。 财产...
本报广州7月21日电今天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广州日报社原社长戴玉庆受贿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6年至2012年,被告人戴玉庆在担任广州日报社社长、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常勇强
中新网东莞4月17日电 (李映民安致标王创辉)原广州日报社社长戴玉庆受贿一案,17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戴玉庆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 据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2年,被告人戴玉庆在担任广州日报社社长、广州日报报业集...
戴玉庆昨日称,之所以之前承认受贿,是因为受到了“外力压迫”。他说在办案过程中,他受到了精神摧残、暴力恐吓、噪音装置干扰睡觉以及催眠等,甚至已经出现了严重的幻听和幻觉现象。 检方:纪委调查不属于刑事审判活动内容 检方指出,戴玉庆一直辩称自己是受到广州市纪委的逼供、诱供情况下作的有罪供述。但实际上,纪委的调查并...
戴玉庆,男,1955年4月2日出生,江苏苏州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专业毕业,研究所学历,法学硕士。原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12015年12月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广州日报社原社长戴玉庆犯受贿罪上诉一案。庭审于下午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
近日,原广州日报社社长、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戴玉庆涉嫌受贿在法庭上对多项受贿指控予以否认,称自己迫于压力而承认受贿行为,对此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在廉洁广州建设定期新闻发布会面对记者提问,两度作出回应表示,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贯彻从严治党、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