戡乱法 元老院在大陆攻略之中使用的法律条文,主要用于整治大陆大宋解放区。 部分条文 收受贿赂,私放通缉犯,死罪。 法庭审判、人民公审均为元老院和人民最高法院认定的合法审判方式。[1] 运用 1635年3月2日,新提拔的广州特别市警察局侦缉大队成员吴多多,陆睿二人受贿五百两德隆银票将通缉犯卜戴陆放走,二人被处死...
1987年,蒋氏在病榻上废除了实行已久的戡乱法,使反对党合法化,从而为台湾的民主化打下了基础。随后又允许台湾人民去大陆探亲,并在哪里做起了生意。邓非常欢迎台湾人来大陆探亲和做生意,因为他把这视为走向最终统一的一个必经之路。
国民党政府1949年从大陆败退到台湾后,宣布在台湾地区实行“戒严”,实施《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对台湾施行党禁、报禁、军事管制,限制人民的生活自由和民主权利,以镇压民众反抗。1987年7月15日,在蒋经国主持下台湾当局宣布:从即日起台湾本岛和澎湖地区解除“戒严”,并废除30种相关的“法规”、“条例”。在台湾地区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