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终的意思是“惯于犯罪的人”,这是中国古代法律术语,出自《尚书·康诰》。 出处与背景: “惟终”出自《尚书·康诰》,这是一篇关于法律和道德的经典文献。 词语含义: 在文中,“惟终”特指惯于犯罪的人,与今天的“惯犯”意义相近。 原文是:“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罪厥小,乃不可不杀,...
《尚书.康诰》中说:“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这里的“惟终”是指( )。 A. 惯犯 B. 偶犯 C. 故意 D. 过失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A 正确答案:A解析:这是西周刑法原则方面区分故意和过失、惯犯和偶犯的内容。“惟终”是指惯犯,“非终”是指偶犯,“眚”指过失,...
“眚”、“非眚”、“惟终”、“非终”是先秦典籍关于过失与故意、惯犯与偶犯区分的记载。“眚”是过失,“非眚”即故意。“惟终”是惯犯,“非终”则是偶犯。西周时期对故意犯罪、惯犯从重处罚,对过失犯和偶犯从轻处断的政策已经成形。这一原则也说明,西周时期在根据主观恶性来确定刑事责任等刑法理论已经达到了相当...
所以按照《尚書正義》來說,這個“惟終”,是“乃惟終身自惟不常之行”的意思。也就是“慣犯”的意思...
非青、惟青、非终、惟终,即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偶然犯罪、一贯犯罪。西周时期在定罪量刑时对以上情况加以区别。故意和一贯从重,过失和偶然从轻。 中国法制史的发展,经历了奴隶制时期,封建制时期,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和社会主义时期。每一时期,出现代表不同阶级利益的不同类型的法制。中国历代法制的思想法制思想指导了...
所以按照《尚書正義》來說,這個“惟終”,是“乃惟終身自惟不常之行”的意思。也就是“慣犯”的意思...
解析 A.惯犯 《尚书·康诰》记载:“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在这段文字中,过失被称为“眚”,故意被称为“非眚”,偶犯被称为“非终”(不是一贯犯罪),惯犯被称为“惟终”(一贯犯罪)。可见,选A项。
答案:A过失被称为“眚”,故意是“非眚”,惯犯被称为“惟终”,偶犯被称为“非终”。 结果一 题目 【题目】《尚书·康诰》中说:“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这里的“惟终”是指()。A.惯犯B.偶犯C.故意D.过失 答案 【解析】答案:A过失被称为“眚”,故意是“非眚”,惯犯被称...
再来看“惟终”,它指的是犯罪行为持续不改,即惯犯。如果一个人多次犯罪,且没有悔改的表现,那么他的行为就被视为“惟终”。例如,一个盗贼多次盗窃,屡教不改,这就属于“惟终”的情况。对于惯犯,古代法律会采取更为严厉的刑罚措施,以遏制其持续的犯罪行为。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