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编制《滨州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滨州市黄河沿岸国土空间规划》等专项规划,确保任务清晰明确、责任层层压实。法治保障体系。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滨州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滨州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因地制宜解决实际问题;固化完善“生态警长”机制,持续开展“昆仑”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野生动植物资源
下一步,滨州市发展改革委将锚定“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全力推动中央和省委各项部署要求在滨州落地生根,努力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 闪电新闻记者 陈帅 滨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