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录音制作者获酬权的实现,采用国际通行的强制集体管理制度是解决之道;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建议通过录音制作者的集体管理组织与使用人行业协会协商确定获酬权的付酬标准,尽快制定集体管理组织付酬标准异议解决机制;中国加入WPPT时对第15条第(1)款规定录音制作者对广播和公开表演录音制品的获酬权进行保留...
直播领域的主播们对使用录音制品需要付费的认知度,是影响录音制作者“获酬权”能否落地的重要因素之一。据崔恒勇介绍,课题组经过调研分析获悉,有53.4%的主播知晓在直播中使用录音制品需要向权利人支付版权费,说明超过半数的主播具备一定的版权意识。但从付费意愿来讲,只有42.42%的主播比较愿意向权利人支付版权费...
为切实保障录音制作者获酬权的实现,采用国际通行的强制集体管理制度是解决之道;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建议通过录音制作者的集体管理组织与使用人行业协会协商确定获酬权的付酬标准,尽快制定集体管理组织付酬标准异议解决机制;中国加入WPPT时对第15条第(1)款规定录音制...
录音制作者的获酬权是专项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这一权利是著作权法赋予录音制作者的专项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获酬权的来...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多项权利. 一,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的.这些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二,在被许可人复制,...
录音制作者的获酬权是2020年《著作权法》为回应其利益诉求而创设的在录音制品的播放市场上收取报酬的新权利。该权利是录音制作者就直接或间接将录音制品用于有线或者无线广播与转播行为,或者机械表演行为请求报酬的法定债权。 该权利是一次性权利,有特定的实现期限,并受到录音制品50年保护期的限制。获酬权规范只规定...
二次获酬权通常指的是,在原始作品被制作成录音录像制品后,当这些制品被进一步使用(如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时,录音录像制作者有权再次获得报酬。 二次获酬权的适用情境 二次获酬权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境: (1)当录音录像制品被其他机构或个人复制、发行时,录音录像制作者有权要求获得报酬。
录音制作者的获酬权包含两项权利:广播获酬权及机械表演获酬权。 1. 《著作权法》第十条对广播权有明确的规定,再加之《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又规定了录音制作者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中的“有线或者无线的公开传播”是指非交互式(非交互式传播行为是指由传播者“单向”提供作品内容...
录音制作者“获酬权”付酬机制的设立不是法律问题,而是经济问题。 “在直播领域解决这个经济问题实际上需要遵循四个字:合理、易行。”王野霏认为,所谓合理,就是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一是让音乐的词曲作者、录音制作者在有收益的前提下提高创作积极性;二是...
一、录音制作者享有的广播、公开表演获酬权 1990年9月,我国颁布的《著作权法》仅给予了录音制作者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权的权利,由于我国没有加入《保护表演者、音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以下简称《罗马公约》),没有给予录音制作者《罗马公约》规定的从直接广播和向公众传播录音制品的获得报酬的权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