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归类决定(编号:W2020-56、W2020-57)商品信息不完整已不能完全覆盖现有产品,且容易引起歧义。为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现对涉及商品进行细化分类,按照商品加工工艺修订原归类决定(修订后编号:Z2024-0012、Z2024-0013),并新增符合目前...
原归类决定(编号:W2020-56、W2020-57)商品信息不完整已不能完全覆盖现有产品,且容易引起歧义。为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现对涉及商品进行细化分类,按照商品加工工艺修订原归类决定(修订后编号:Z2024-0012、Z2024-0013),并新...
关于发布“液晶面板(带GOA电路)”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液晶面板(带GOA电路)”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例如,若将上文第二个归类决定中的商品归入90.27,就必须以“气密性”是一种和氦气量完全相关的变量将其等同,或径直使用总规则三(二)仅考虑整套复杂测试系统中最主要的检测器具的半导体氦气传感器来思考,而漠视了90.31这一检测测试仪器兜底税号的存在(这并不是总规则三(三),而是总规则一),显然这违背了...
据此,综合上述两个具有一定可比较性的90章检测分析设备的公开的归类决定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定的结论。 根据归类总规则二(二),品目条文所列商品不仅包括仅由所列商品构成的设备,也包括还带有一些其他商品的设备,进一步按何者进行归类还是按兜底税号归入相应品目仍需进一步根据其结构、显示结果上结合90章章注三(十六...
关于发布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5号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见附件1)。同时,根据我国进...
(2)认为申请预归类的商品归类事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接受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按照规定申请行政裁定。
2.WCO的归类决定,在我国看来只是“商品归类意见”,在我国有需要时给予承认,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 3.原来类似的商品归类决定通过公告的形式给宣告废除,结束使命。这次的公告,如果要废除,必须要有新的公告来废除才算数。这里放在一起说事,说明海关总署认为这两个归类决定描述的是同一种商品。 原来的归类决定为什么...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5号(关于发布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的公告)为便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见附件1)。同时,根据我国...
三如何正确理解不同范式的海关归类决定对涉及商品的归类判断的法律属性:“重新明确”还是“重复明确”? 从上述案例可见,导致被告海关归类补税决定被法院撤销的主要原因,是海关系统内部的归类交流业务文件,在文字表述中出现严重不利于本方的表述,如“在2003年2月26日前,锂离子充电电池芯的归类尚未明确”等字句,很容易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