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防爆传感器(2315) 92.安全栅类产品(2316) 93.防爆仪表箱类产品(2317) 十六、家用燃气器具 (3种) 94.家用燃气灶具(2401) 9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2402) 96.燃气采暖热水炉(2403) 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共16大类96种产品,具体范围详见《...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为便利各相关方准确界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调整和认证依据相关标准调整等情况,修订形成《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共16大类96种产品,现予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第18号公告发布的《强制性产...
为便利各相关方准确界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调整和认证依据相关标准调整等情况,修订形成《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共16大类96种产品,现予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第18号公告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同时废止。 附件:1.强制...
37.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0719) 八、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13种)38.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电视机顶盒(0808) 39.微型计算机(0901) 40.便携式计算机(0902) 41.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0903) 42.与计算机相连的打印设备(0904) 43.多用途打印复印机(0905) 44.扫描仪(0906) 45.服务器(0911) ...
内容提示: — 1 —附件 2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 年修订)说明1.对于电气电子产品,除电信终端设备、电焊机、防爆电气,适用范围仅限于可直接或间接连接到大于 36V(直流或交流有效值)供电电源的产品。2.对于电气电子产品,除车载移动用户终端、防爆电气或特别说明外,专为汽车及摩托车、火车、船舶、飞机...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涵盖多项家电及相关配件,包括冰箱、空调、洗衣机、电风扇电热水器、电熨斗、电烤箱、电磁灶等,详见下图。
为便利各相关方准确界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调整和认证依据相关标准调整等情况,修订形成《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共16大类96种产品,现予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第18号公告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同时废止。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 (2020年修订) 更多资讯: ▲点击图片即可了解▲ ▲点击图片即可了解▲ ▲点击图片即可了解▲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申明:文章不代表平台立场、也不具有法定效力,仅供交流学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本期主编:李俊 《产品可靠性报告》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主管,中国质量...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 为便利各相关方准确界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调整和认证依据相关标准调整等情况,修订形成《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共16大类96种产品,现予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第18号公告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
为便利各相关方准确界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调整和认证依据相关标准调整等情况,修订形成《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共16大类96种产品。2020年第18号公告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