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至比舍,犬逐之,即张空拳相角,如与人交艺者,竟啮其指。其痴绝皆此类。 然余家狡狯之仆,往往得过,独四拙颇能守法。其狡狯者,相继逐去,资身无策,多不过一二年,不免冻馁。而四拙以无过,坐而衣食,主者谅其无他,计口而受之粟,唯恐其失所也。噫!亦足以见拙者之效矣。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