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18日,张美华在中国银行上海市普陀支行使用上述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办理正常的银行卡取款业务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而案发。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的下列证据证实:1.扣押物品清单一份,证实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从张美华处查获姓名为“张美华”的居民身份证一张。 2.上海市公安局制证中心出具的《居民身份证...
另外,若张美华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法律规定,如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相关规定,数罪并罚. 综上所述,对于张美华伪造居民身份证案,应根据其伪造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以及是否涉及其他犯罪等情况,依法进行定罪量刑.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居民...
张美华伪造居民身份证案第二审刑事裁定书 抗诉机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原审被告人张美华,女,1961年7月29日出生于上海市,汉族,高中文化程度,上海中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工.暂住本市曹杨路303弄9号103室... - 《华东刑事司法评论》 被引量: 0发表: 2006年 ...
张美华伪造居民身份证案订罪合适吗 1小时前 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是违法的,并可能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 一,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违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居民身份证是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的证件,它具有法定证明效力,是公民进行社会活动,办...
张美华伪造居民身份证案(2) 据此,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于2004年4月29日判决:被告人张美华无罪。 一审宣判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理由是:无论是198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还是2004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张美华伪造居民身份证案(3)www.110.com 2010-07-14 13:22 据此,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于2004年7月22日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共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上一篇:女子体内塞入毒品 携带2百多克被判15年 下一篇:吕某构成犯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