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是指国家为了经济建设的需要以信用方式为财政筹措的资金。这类公债可以用“国家经济建设”的字样标明,有的没有直接标明,但可以根据其实际用途来判断其是否属于经济建设公债。我国中央人民政府自1954—1958年历年发行的国家公债属此性质,共筹措到62.17亿元。偿还期限除1954年发行的分8年偿还外,其余各...
第一条 为了便于各地筹集工农业大跃进所需要的资金,促进人民节约储蓄,有利于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认为确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发行地方经济建设公债,由各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统一办理。省、自治区所属专员公署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民国三十年建设公债是旧中国国民党政府1941年(民国三十年)为筹集当年的建设事业经费而发行的25年期政府债券。该项公债发行定额为国币12亿元,分3期发行,每期4亿元,分别于1941年3月1日、7月1日和12月1日发行。它以国库财政收入为担保,为期25年,利率为年息6‰,每年付息两次。从第3年起开始还本,用抽签法...
民国二十八年建设公债是旧中国国民党政府1939年(民国二十八年)为筹措各项建设事业资金而发行的28年期政府债券。该项公债发行定额为国币6亿元,分两期发行,每期3亿元,分别于1939年4月1日和8月1日发行。它以各项国营事业和其他建设项目的盈利以及盐税附加为担保。为期28年,利率为年息6‰,每年付息两次。分别从1941...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是指国家为了经济建设的需要以信用方式为财政筹措的资金。这类公债可以用"国家经济建设"的字样标明,有的没有直接标明,但可以根据其实际用途来判断其是否属于经济建设公债。我国中央人民政府自1954-1958年历年发行的国家公债属此性质,共筹措到62.17亿元。偿还期限除1954年发行的分8年偿还外,其余各年发行...
中华苏维埃经济建设公债是中国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为发展苏区经济建设,改善人民生活和充实战争财力在中央苏区发行的公债。1933年8月发行,发行总额为300万元,期限7年,年息5厘。从1934年10月起分7年付息,从1936年10月起分5年偿还公债本金。后因红军放弃中央革命根据地进行长征,故...
苏区经济建设公债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央工农民主政府发行的用于根据地经济建设的公债。1933年7月,临时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批准瑞金、会昌等8县区以上苏维埃负责人查田运动大会及8县贫农团代表大会的建议,决定发行苏区经济建设公债,同时颁布 《发行经济建设公债条例》。经济建设公债定额为300万元,以2/3用于发展对外...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是指国家为了经济建设的需要以信用方式为财政筹措的资金。这类公债可以用"国家经济建设"的字样标明,有的没有直接标明,但可以根据其实际用途来判断其是否属于经济建设公债。我国中央人民政府自1954-1958年历年发行的国家公债属此性质,共筹措到62.17亿元。偿还期限除1954年发行的分8年偿还外,其余各年...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1953年,新中国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面对国民经济基础薄弱、加速工业化又迫在眉睫的情况,国家决定从1954年起,连续5年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以筹集建设资金。 1954年发行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有壹万元、贰万元、伍万元、拾万元、伍拾万元五种面额,均带有8枚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