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邮编: 510630 附件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
2月18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落实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有关规定,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更好地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居民医疗服务需求,释放更多政策红利,助力粤港澳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落实《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更好地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助力粤港澳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20日
精神,进一步落实《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更好地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助力粤港澳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进一步落实我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有关规定,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更好地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居民医疗服务需求,释放更多政策红利,助力粤港澳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实施“港澳药械通”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