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化信息披露方面,《条例》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服务的,应当在其首页、视频画面、语音、商品目录等处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说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况旭强调,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这是营销的前提和底线。在完善平台管理方面,《条例》规定,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
89:00 《本山带谁上春晚》 20130105 89:28 《本山带谁上春晚》 20130330 独家花絮大揭秘 顶级小品大联播 83:35 《本山带谁上春晚》 20130112 79:30 《本山带谁上春晚》 20130119 92:33 《本山带谁上春晚》 20130126 88:53 《本山带谁上春晚》 20130202 77:53 《本山带谁上春晚》 20130323相关...
4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表示,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 编辑:张淑卿 新华社音视频部制作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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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通俗的话来概括上述规定,便是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指出这是营销的前提和底线。这是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因为消费者与直播间隔着电子屏幕,如果直播带货不明示“谁在带货”“带谁的货”,消费者很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盲从、偏信。消费者在线下购物,可以直接看见...
中听|“谁在带货”“带谁的货”,该有规矩了 评论员 陈思 在直播带货的销售逻辑中,过硬的品质不一定抵得过火热的气氛。针对网络直播带货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近日有关方面作出新规定:7月1日起,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在商品买卖逻辑中,“谁在带货”“带谁的货”本来就是极其重要的...
“谁在带货”“带谁的货”,真实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必须以显著方式标明说明。亮点之二,是明确多方责任。《条例》将规范性文件《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上升为法定义务,明确了平台、直播间和主播“人人有责”。主播带货“翻车”后,想要推责避责甚至“玩消失”等情形,也将受到约束。此外...
市场监管总局: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 这是营销的前提和底线 金融界4月9日消息,国新办于今日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表示,在强化信息披露方面,《条例》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
红星资本局7月7日消息,从7月1日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一部配套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在直播带货方面,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7月4日,12348法律援助热线向红星资本局分析,经营者指卖家,与消费者签订消费买卖合同...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表示,针对直播带货的特性和突出问题,条例作出多方面规范。如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明确平台、直播间和主播“人人有责”,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身份核验和日常管理责任,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