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亍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监特设发〔2022〕1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单位: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41 号)对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行政许可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以下...
11. 当地特种设备使用、生产、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对象库,应当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特种设备行政审批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1〕57号)要求,与总局数据库联通或进行定期数据交换。五、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12.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含2名)特种设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等相关文件最新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22〕7号,以下简称《省...
根据《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93号)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近期组织开展部分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发证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单位: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对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行政许可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以下称新许可要求),将于2022年6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关于证后监督检查5. 证后监督检查由实施行政许可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或者委托下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对于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1第41号)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
二、关于证后监督检查 5. 证后监督检查由实施行政许可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或者委托下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对于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1第41号)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许可项目,其证后监督检查工作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交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
二、关于证后监督检查 5. 证后监督检查由实施行政许可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或者委托下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对于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1第41号)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许可项目,其证后监督检查工作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交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
二、关于证后监督检查 5.证后监督检查由实施行政许可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或者委托下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对于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1第41号)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许可项目,其证后监督检查工作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交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二、关于证后监督检查 5.证后监督检查由实施行政许可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或者委托下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对于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1第41号)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许可项目,其证后监督检查工作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交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