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本通知规定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以下称先进工业母机产品,详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的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的工业母机企业; (二)2023年度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具有...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4〕60号 原文发布日期:2024年2月27日 转载自:国家税…
工信部联通装函〔2024〕60号 成文日期:2024-02-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
(一)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以下称先进工业母机产品,详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的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的工业母机企业; (二)2023年度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的先进工业母机产品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
(四)2023年度申请优惠政策的企业生产销售本通知规定的先进工业母机产品收入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且企业收入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 二、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登录网站www.gymjtax.com,选择“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申报入口”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
工信部联通装函〔2024〕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最新政策# 【工信部联通装函〔2024〕60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