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川农函〔2020〕962号 实施日期:2021-01-01 状态:现行 备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有效恢复我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
《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0〕1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0〕4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对我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