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山西省对林地征用与占用所支付的补偿费用数额会因林地分类、所处地理位置等诸多因素而产生差异。一般的计算方式是,对用材林地的补偿费进行平均分配,每个单位面积上的补偿金额为1200元人民币/亩;对于防护林地以及特种用途林地,其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则为2000元人民币;至于经济林地及竹林,其平均每亩...
综上可见,按照《山西省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收取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暂行办法》规定,山西省林地征用补偿包括4项,其中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3项是直接补偿给该林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的,征收部门还应另外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不过此项费用不是给林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而是要交给省林业主管部门...
例如,对于用材林地、经济林地、薪炭林地以及苗圃地这四种类型的林地而言,其补偿费用将按照当地耕地补偿标准的4到5倍来计算;对于尚未形成森林的造林地来说,其补偿费用则为当地耕地补偿标准的3到4倍;至于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其补偿费用更是高达当地耕地补偿标准的8到10倍之多;而对于疏林地和灌木林地,其补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