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院 [ chá yuàn ] 生词本 基本释义 详细释义 [ chá yuàn ] 唐监察御史的官署名。 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简称察院,清因之。御史出差在外,其驻节的衙署亦称察院;京师巡城御史称五城察院。 明代官职名。巡按察院的简称。明于各省置巡按御史一人,专以察吏安民,职权与汉刺史相似。因为巡按全衔为...
所谓“科道”,指的是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和都察院的十三道监察御史。六科给事中在明代被称为科官,十三道监察御史则被称为道官,虽然二者系统不同,但地位职责却相近,故合称为“科道官”,也称为“台垣”,御史为台,六科为垣。构成明代纠举弹劾、防止官员敷衍公事、违法乱纪的交叉防线,又由于...
活动中,队员们跟随着讲解员的讲解,了解了察院的历史沿革、功能变迁以及背后的文化内涵。他们沿着历史的足迹,深入察院内部,仔细观察了建筑的结构、布局和装饰细节,感受了古代官府的威严与庄重。 平遥古城中国监察文化博物馆在内容构成上,坚守“文化永留存、技术无止境”理念,以历...
明代都察院下设浙江、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十三道,每道置监察御史七至十一人。十三道依照地方十三布政司而设,各道对应统辖地方刑名等事务。都察院按省分道的制度,开创了明代部院衙门内...
所史料记载,南阳察院最早建于元代,清康熙三十年(1691年),知府朱璘创建南阳书院;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知府任恺重建。南阳书院初创时,大堂名“经正堂”,二堂为讲堂,东西斋房名存诚、主敬,门庑庖湢皆备,主讲人襄城李来章,学者有500余人。主要讲《四书五经》《史记》《汉书》等。到了清朝,书院改察院,...
都察院十三道御史既负责对中央官吏的监察,也通过向地方派遣御史对地方官吏进行监察,六科则主要负责对六部进行对口监察,也可以对中央其他部门的官吏行使监察权。都察院的前身是吴元年建立的御史台,洪武十五年改为都察院。明太祖朱元璋鉴于元代灭亡的教训,十分重视吏治,以“台官职掌风纪,品秩太轻”,不断提高都...
察院词语读音:察(chá)院(yuàn)词典解释: 1.唐监察御史的官署名。 2.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简称察院,清因之。御史出差在外,其驻节的衙署亦称察院;京师巡城御史称五城察院。 3.明代官职名。巡按察院的简称。明于各省置巡按御史一人,专以察吏安民,职权与汉刺史相似。因为巡按全衔为"巡按某处监察御史",故...
首先,都察院可以对地方官员进行弹劾和纠察。朱元璋为了更好地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便对都察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其对地方官员进行弹劾和纠察。由此可见,在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察院的职责就是对地方官员进行弹劾和纠察。在明成祖永乐年间,由于皇帝对官员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为了进一步提高都...
清代的都察院大概在公元1750年,乾隆执政时期形成定制:左都御史:都察院最高长官,从一品,满、汉各一人;左副都御史:都察院副长官,正三品,满、汉各二人;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分别为各省总督、巡抚的兼衔,表明了督抚在行使行政职权之外,还有相应的行政监督权力;科道官:吏、户、礼、兵、刑、工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