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审录司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朝审录囚,复核大理院各裁判厅、局并直隶察哈尔左翼、两广、云、贵刑事民事各案件。置郎中四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 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朝审录囚、复核大理院、各裁判厅、局及直隶、察哈尔左翼、两广、云贵的刑事民事各案件。设官有...
审录司郎中 审录司郎中,官名。清末法部审录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沿革 清末法部审录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品级 定额三人,另宗室专缺一人,计四人,正五品,奏补。职责 掌本司事务。
循此思路,学者们找到了正统六年、九年和景泰六年(1455)的三次审录,特别是正统六年同时符合京中司礼太监与审和差法司属官往各地审录的条件,沉德符特别据此纠正王世贞“内臣五年审录之始”于正统十四年的说法。正统九年只在两直隶举行审录,未及各省,且京中审录时“三法司复援例请内官会录”而未允。
正确答案:(1)这段文字反映的是明朝的大审。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明宪宗成化十七年(公元1481年),命令一名司礼太监会同大理寺、刑部、都察院长官,在大理寺审录囚犯,称之为大审。在南京,则命令内守备官员施行。从此以后,大审成为定制,每五年举行一次。 (3)大审是一种定期由皇帝委派太监会同三法司官员录...
《最高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是2017年9月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李少平。内容简介 2017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对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的理念、内容以及可操作性等方面存在的与新实践、...
庭审录音录像的司法解释主要涉及人民法院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相关规定. 一,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是关于庭审录音录像的主要法律依据. 二,具体规定 庭审录音录像应当自宣布开庭时开始,至闭庭时结束.这确保了庭审过程的完整记录. 除特定情形外,庭审录音录像不得人为...
庭审录音录像的司法解释主要涉及人民法院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相关规定。 一、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是关于庭审录音录像的主要法律依据。 二、具体规定 庭审录音录像应当自宣布开庭时开始,至闭庭时结束。这确保了庭审过程的完整记录。法规1 除特定情形外,庭审录音...
庭审录音录像可以完整、客观地记录庭审过程,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当事人的言论和行为,从而确保庭审的真实性和公正性。通过录音录像,可以避免庭审过程中的信息遗漏或误解,提高审判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二、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庭审录音录像作为一种直接证据,可以在后续的审判程序或上诉程序中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材料明制凡鞫重囚大案,必须有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会审,谓之三法司会审。洪武时确定会官审录制度,令五军都督府、六部、都察院、六科、通政司、詹事府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