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属公立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关于反馈安徽省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专项调整事项意见的函...展开更多 作者 无 机构地区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出处 《...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急诊诊察费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皖医保秘〔2024〕22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属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有关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落实2023年度...
施行日期: 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 皖民管字〔2021〕32号 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pdf 附件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