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结合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网络继续教育对象 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 二、网络继续教育时间 1.2022年度网络继续教育时间: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2.以前年度补学:2022年,未完成以往年度继续教育...
安徽古级会计继续教育官网登录入口:安徽省财政厅(http://czt.ah.gov.cn/zdzt/hjgl/index.html) 中级会计职称继续教育要求: 1、从事会计工作需参加继续教育。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专业的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
学员参加会计类学历(学位)教育、研究课题、发表论文等,在年度内登录安徽省财政厅网站,打开“会计管理”网页,点击“视同教育登记”,或登录滁州会计网,点击页面左侧“会计人员视同继续教育登记”,按要求注册并上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申请办理视同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四、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的管理 (一)承担市直单位会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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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原创声明:此篇为安徽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源于网络,安徽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anhuikj.com/h-nd-496.html
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要有网络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和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加计算。 1.网络继续教育。5月1日起,学员可登陆安徽省财政厅网站,打开“会计管理”网页,登录“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39.145.0.238:8801/web/#/home),点击“网络教育学习”,按照《...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访问财政厅官网---会计管理页面,点击网络教育学习,查看流程。关于继续教育的其它形式,请参阅《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9〕26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如果需要在哪里进行。(现在读会计学本科大三学生),谢谢。 安徽财政回答: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2020年初级资格审核通过,视同已经完成信息采集。您应在2021年参加继续教育,目前2021年度网络教育学习还未开放,您可先访问财政厅官网--会计管理页面,点击网络教育学习,查看下流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