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二 1922年11月,北京政府颁布了《学校系统改革案》大总统令,其中部分规定如下:(1)小学课程在较高年级时,斟酌地方情形,增置职业准备学科;(2)初级中学施行普通教育,但得视地方需要,兼设各种职业科;(3)高级中学施行普通、农、工、商、师范、家事等科,但得酌量地方情形,单设一科或兼设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