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孟建伟有期徒刑十六年。判决认定:孟建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包头市公安局局长、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共计2072.8915万元;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有2144.7917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其非法持有猎...
2017年12月,孟建伟退休。 然而,退休一年不到,孟建伟即告落马。2018年10月,内蒙古纪委监委网通报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孟建伟(正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发布的上述文章中,披露了孟建伟早在2008年担任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期间...
2005年3月至2012年7月赵黎平担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期间,孟建伟任副厅长。赵黎平的罪名中就有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行凶报复的台长 除了孟建伟,还有三名厅局级“保护伞”,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在文中一一点名,并首次公开了他们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的细节。 包头市原副市长路智出生于1962年2月,河北唐山人。2018年10...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孟建伟一审被判刑16年 新华社呼和浩特6月25日电(记者刘懿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判决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孟建伟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法院认定,被告人孟建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
父亲是正厅、儿子是副处,一周内双双被公诉 9月19日,据最高检消息,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孟建伟(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
据呼伦贝尔市检察院消息,2020年1月15日、16日,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原委员、副厅长孟建伟(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在呼伦贝尔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孟建伟,男,蒙古族,1954年11月生,内蒙古临河人;哈尔滨理工大学毕业,1969年10月参加工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客户端消息,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孟建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孟建伟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丧失,目无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违反议事规则,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重大事项,隐瞒不报个人有关...
6月6日,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了一篇题为《“伞”上之“伞”孟建伟》的文章,揭露了正厅级落马干部、内蒙古公安厅原副厅长孟建伟的诸多被查案情。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孟建伟为多把黑恶势力“保护伞”充当“保护伞”,其收钱后放任“黄赌毒”...
新华社呼和浩特6月25日电(记者刘懿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判决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孟建伟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 法院认定,被告人孟建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包头市公安局局长,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