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
《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是保障私权的基本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公民的婚姻家庭权利作出规定,对《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订编纂。 “婚姻家庭编”包含“...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婚姻家庭法》是王洪与2003年1月编写书籍,出版社为:法律出版社。作者曾两赴意大利研究民法与婚姻家庭法,功力颇深。《婚姻家庭法》是其潜力研究之结晶,富于新锐学人的创新精神和严谨品格。内容简介 《婚姻家庭法》作者曾两赴意大利研究民法与婚姻家庭法,功力颇深。《婚姻家庭法》是其潜力研究之结晶,富于新锐学...
第六条:男女双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
《婚姻家庭法》是2012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杨大文。内容简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婚姻家庭法(第5版)》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并居于先导性的战略地位。主要分四部分分析:第一,法学教材是传授法学基本知识的工具。第二,法学教材是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