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党校、教学培训单位等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军史、抹黑国有企业的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必须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