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天课 伊斯兰教内的一种赋税。阿拉伯语意译,音译“扎卡特”。为穆斯林“五功”之一。中国穆斯林称为“功课”。是伊斯兰教法定的施舍,即奉“真主”命令征收的宗教赋税。又称“济贫税”,是为了“隆施济以防聚敛”。伊斯兰教规定:教徒有一定资财时,每年须按规定税率纳课,一般为收入的四十分之一,用以救...
“天课”一词对于伊斯兰教来说属于五善功之一,亦可简称为“课”,意指“法定施舍”。 天课的接受对象在《古兰经》中有如下规定:“救济品惟归给穷困的、赤贫的、为此工作的、其心可得安定的、用以赎身的、拖欠外债的、用于安拉之道上、与旅客。这是安拉的规定,安拉是深知的、明哲的。”(古兰经第九章六十节) ...
天课是伊斯兰教的五功之一,为教法功修中的第三大要素,是一项义务性的宗教功课。天课是阿拉伯语“则卡特”的音译,原意为净化,就是每个穆斯林必须从自己的合法收入中按照一定的比例拿出钱财物作为施舍,简单的说“天课”就是个人所得税。
交纳天课,可以加强彼此的友爱关系,那是因为人心所向,因此,穆斯林应形成一个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社会团体,就像一座紧密相联的建筑,而偷盗、抢劫、贪污事件却非常少见。 以绝对服从、完全顺服安拉来践行崇拜,当富人交出自己财产的天课,则已执行了安拉的法律和命令,交纳天课是为了感谢恩赐者给予的这种恩典:【如果你们感谢...
所谓天课,是把自己所赚的钱,至少捐出十分之一来帮助别人。严格意义上说把握333的原则:1/3捐献;1/3孝敬父母;1/3自用。有缴过天课的钱,才叫做钱,才能用来购物、置产、或生活,也才会有真正的平安和真正的幸福。譬如:买房屋、搭车船飞机、购交通工具等等,都不宜忘记应缴之天课,这是平安的最佳保险。若亏欠天课...
天课是百分之二点五。十二万应该是三千块钱。天课(al—Zakat)伊斯兰教的五项基本功课之一。亦译“课功”。阿拉伯语“则卡特”的意译,原意为“纯净”,指穆斯林通过缴纳天课使自己占有的财产更加洁净。凡穆斯林所占有的资财超过一定限额时,应按一定比率缴纳天课。故此项基本功课实系一种宗教课税制度。
“天课”是穆斯林的五大功修之一。按照教法规定:.每一位成人穆斯林每年都应把年收入的百分之二拿出交纳“天课”。“天课”一是:用于救济贫困之家庭。二是用于穆斯林教学教务。这笔钱可以交於清真寺管理委员会,有寺管会统一管理使用。
有资格享受天课的人在安拉的经典中早有谕示。伊斯兰教法规定可以用天课帮助穷人、孤儿、寡妇、释奴、负债者以及其他有需求的人。在《古兰经》第九章第六十节中有详细的论述。天课诞生于1400年以前,在穆斯林社会中其功能相当于当今社会保障的功能。 犹太教和基督教都没有把释奴提高到宗教功修的水平。伊斯兰的独特性在...
天课应是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第一制度。他并不依赖于个人的自愿施舍,而是基于循环型的,有组织的政府行为的帮助,其宗旨为切实地救助每个需要者,无论在饮食、服装和住宿方面,还是其他的生存需求,对于个人及其家属都一样。当然其中不可有欠缺或浪费。这种社会保障并不仅限于穆斯林,也包括生活在穆斯林社会中 的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