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减持股份来源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需遵循相关规定,但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则不在此限。 二、预披露制度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以加强信息披露,保障市场公平性。 三、减持路径 规定为大股东保留了多种减持途径,如大宗交易
大股东、董监高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 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行政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决定作出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恢复上市前,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股份。 减持预披露制度: 根据相关减持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对于破发的股票,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不得减持的规定是 2024 年 5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的。 根据该规定,最近 20 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通过证...
答:大股东依据《细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至低于5%,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应遵守《细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大股东减持至低于5%、但仍为控股股东的,还应遵守《细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大股东减持至低于5%、但持有特...
根据2024年5月24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最新规定如下: 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 (1)该大股东因涉嫌与本上市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按照此规定,大股东一年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比例不得超过8%。综合两种减持方式,大股东一年内可减持的股份比例总计不得超过12%。减持预披露要求:在减持实施的15日前,大股东需发布减持计划公告,披露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信息。这有助于市场及时了解大股东的减持意向,...
港股大股东减持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高管减持需公告:港交所规定,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管在减持股票时,需要公告证券的交易方式、交易申报、锁定期和减持数量等相关信息。董事、高管披露要求更多:董事和高管必须披露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任何股份权益,以及所持有的...
北交所对股票股东减持有明确的规定: 1.减持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计划通过北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若拟在3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则需要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规定:减持股票比例达到5%的股东,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三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且在发布公告后的两日内不能再自行买卖该股票。 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协议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