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结合《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中国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未登记代表机构、开展临时活动未经备案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委托、资助,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把这两个条款结合到一起分析,得出的结论应该是:《管理法》并不禁止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单纯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