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在专家论证意见的基础上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关于本意见书,本所特做声明如下: 一、为出具本意见书,本所律师已遵循勤勉尽责原则,以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水准和执业方式,就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查。 二、本所律师对南铁项目以贵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作为判断依据;对个别事项如无该等文件、资料,则以相关负责人员...
民国(以下称“韩国”)设立全资子公司BOE-HYDIS技术株式会社(“BOE-Hydis Technology Co.,Ltd.”,以下称“BOE-HYDIS”)并通过BOE-HYDIS收购韩国现代显示技术株式会社(“Hyundai Display Technology Inc.”,一家在韩国设立的公司,以下称“HYDIS”)TFT-LCD资产和业务(以下称“本收购”)实施结果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