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病保险 1.覆盖人群 我市参保居民因病住院和治疗门诊慢特病(含单独支付药品)所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规定报销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2万)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报销。 简单来说,就...
大病保险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拓展和延伸,主要对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支付基础再进一步支付。对参保居民经基本医保支付后,超出大病起付线的费用,按规定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自治区医保局根据广西居民人均可支...
救助对象:通常面向低保群体、特困供养群体、纳入地方低收入家庭的老人和未成年人、重残人士、重大疾病患者等。 救助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医疗救助资金状况决定。一旦产生家庭无力支付的高额医疗费用,生活陷入严重困境的重大疾病患者,可以享受政府救助。 综上所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在定义、交费标准、...
2023年,大病医疗保障惠及6万人,基金支付7.9亿元。 医疗救助方面,医保范围内门诊住院费用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对参加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的特困、低保、低收入等社会救助对象及因病致贫家庭给予同等救助,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2023年本市医疗救助10万人,为社会救助对象减轻负担4.3亿元。 北...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吉安市紧紧围绕解决农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医疗保障问题,加快补齐民生短板,筑牢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防线,着力健全完善返贫监测长效机制,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对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医疗救助对象主动落实...
救助对象户籍为贵池区城乡居民或在本地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急诊、抢救除外)发生门诊慢特病和住院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执行),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给予救助。 四、救助的政策标准 1.起付线: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医疗救助不设...
三、救助的政策范围 救助对象户籍为贵池区城乡居民或在本地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急诊、抢救除外)发生门诊慢特病和住院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执行),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给予救助。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吉安市紧紧围绕解决农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医疗保障问题,加快补齐民生短板,筑牢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防线,着力健全完善返贫监测长效机制,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对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医疗救助对象主动落实...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当参保人员在自然年度内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时,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可以提供进一步的保障。具体保险费和赔付办法会因地区和参保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四、大病救助的补贴与对象 大病救助主要针对某些特定的重大疾病,如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等。救助对象...
全省大病保险受益人数和基金支出从2016年的31.5万人和14.9亿元,分别增长到2021年的56.4万人和53.3亿元。医疗救助“托底线”推进制度规范统一,稳步拓展救助范围,实施资助参保,对重点救助对象不设救助起付线,在年度最高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分类予以救助,按规定转诊的不降低救助比例。会同相关部门,通过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