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的情况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既有物权消灭的一般事由,如承包地被征用、使用价值丧失等,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定消灭事由,如承包方的提前交回、发包方的提前收回、承包期限届满等。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收回和交回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收回,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约定...
土地灭失是指因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实际使用价值的消失,致使土地使用者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或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从而终止土地使用权。 二、如何防范闲置土地抵押权灭失风险? 1、非因政府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土地闲置后进行抵押的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违反...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是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五、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的权利 1、是具有发包权; 2、是对承包土地的必要调整权; 3、是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在承包人严重违反承包合同或者其它法定情形下可以依...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灭失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土地被征收:如果承包地被国家或政府征收,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就会消灭。 2. 承包地灭失或使用价值丧失:如果承包地因为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灭失或使用价值丧失,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会消灭。 3.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且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
百度试题 结果1 题目土地灭失是指由于自然原因造成原土地性质的彻底改变或原土地面貌的彻底改变,诸如地震、水患、塌陷等自然灾害引起的不能使用土地而终止。 ( )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答案:True 反馈 收藏
1、土地灭失,导致土地使用权客体丧失,受让人因此而终止其土地使用权。2、灭失是指灭亡消失的意思。如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或人为原因导致土地实际使用价值消失的现象。土地的灭失登记有两种:1、一种是已登记的一宗土地全部灭失时所进行的登记,在不动产登记上称为土地灭失登记;2、另一种是已登记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的情况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既有物权消灭的一般事由,如承包地被征用、使用价值丧失等,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定消灭事由,如承包方的提前交回、发包方的提前收回、承包期限届满等。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收回和交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收回,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的承包...
土地灭失,是指土地作为自然和人工的物的绝对消灭,对于任何人而言,该土地均不复存在。土地灭失一般基于自然原因而发生,如,湖泊淹没土地;洪水冲毁土地;河流改道淹没土地;地震使土地塌陷等。土地灭失,基于土地而产生的权利自然终止。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释义 ...
土地灭失是指由于自然原因造成原土地性质的彻底改变或原土地面貌的彻底改变,诸如地震、水患、塌陷等自然灾害引起的不能使用土地而终止。() A对 B错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真诚赞赏,手留余香 小额打赏 169人已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