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將工業用地簡單定義成可作為合法工廠興建與合法工廠登記的土地,但根據土地稅法 定義:《工業用地,指依法核定之工業區土地及政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之土地》,將工業用地區分為“都市計畫內工業用地”及“非都市土地工業用地”兩大類別後,再根據分區編定工業工地使用類 ...
(一)按「依本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供公用事業設施之用者,由各該事業機構依法予以徵收或購買;其餘由該管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左列方式取得之:一、徵收。二、區段徵收。三、市地重劃。」都市計畫法第48條定有明文。次按「查都市計畫法所稱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依都市計畫法第48條至第51條之立法意旨,係指...
(1972)提出了一種私人契約式分區管制 (contract zoning)的概念,他認為政府對土地使用 的管制是不必要的,社區與住戶之需要,可以透過經濟 力量,也就是市場之運作來獲得,例如自願地訂定私人 契約(voluntary private covenants),亦即利用 「住宅區內私人政府」(resident private government)式的管制方式,來提供與保護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