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词条:土司制度 土司官制 据《明史》记载,明代土司设官有以下类型:宣慰使司:宣慰使一人,从三品;同知一人,正四品;副使一人,从四品;佥事一人,正五品;经历司经历一人,从七品;都事一人,正八品。宣抚司:宣抚使一人,从四品;同知一人,正五品;副使一人,从五品;佥事一人,正六品;经历司经历一人...
土司制度最早起源于元朝,但明朝把它玩得炉火纯青。明洪武年间,中央明确规定土司分为“文职”和“武职”两类,文职管地方事务,武职握兵权。比如“宣慰司”“宣抚司”这样的土司机构,听名字就知道是带兵打仗的;而“土知府”“土通判”这些文职土官,主要负责地方治理。明政府还规定,土司的职务可以世袭,但继承人...
土司制度的建立从中央王朝来说是因南方民族地区民族情况复杂,各地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又很不平衡,并且大多处于边远的边疆地区和交通不发达的偏僻地区,中央王朝只好采取顺民性、省民力的统治原则,即对社会发展水平极不一致的,又保有特殊风俗文化的民族地区,不以内地的统治方式、礼教去对待、去治理,而采用对...
一、土司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土司制度的雏形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的羁縻制度。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面临着如何有效管理广大西南地区的难题。这片区域地形复杂,民族众多,文化差异巨大,直接实行中原的郡县制显然不切实际。为此,秦朝采取了一种灵活的统治方式——在边疆民族地区设置"道"。据《后汉书》记载:"凡...
壮族地区实行的土司制度,亦称“土官制度”。在壮族聚居的广西左右江和红水河流域地区,自唐太宗时即建立了数十个羁縻州县,“以其首领为刺史”。宋参唐制,析其种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峒,推其雄者为首领,籍其民为壮丁,以藩篱内郡,其酋皆世袭,分隶诸寨,总隶于提举。如果唐代羁縻州县...
土司制度是我国历代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分封地方首领世袭管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一种特殊政治制度。土司官寨 土司必须服从封建王朝的征调。土司所领之兵,原来只有守土之责,"无事则荷末而耕,有事则修矛以战,军无远戍之劳,官无养兵之费"。随着土司制度的完备及与中央王朝关系的密切,在明代,土兵成为...
土司制度的“诞生”:少数民族地区的权力妥协 土司制度的诞生可以追溯到元朝,到了明代更是达到了巅峰。明王朝推行这个制度的原因,说白了就是“管不了又不想放任”。少数民族地区地理偏远、山高林密,中央政权根本没能力完全渗透过去。与其用武力硬碰硬,不如来点“怀柔政策”,给那些地方酋长们一个“官帽”,让他们...
土司制度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适应了王朝国家的边疆治理和社会整合需求,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与实践,促进了边疆地区的治理与发展,是中华文明融合发展的鲜活体现。而改土归流作为土司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带动了边疆体制的变革,增强了政治统一性,同时推动了经济文化的大发展,夯实了“大一统”的经济基础和文化...
土司制度是我国历代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分封地方首领世袭管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一种特殊政治制度.隋唐时期,封建中央王朝在边疆及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竭糜州郡,实行羁縻制度:即在各族首领所辖领域的基础上,飞设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其首领为都昔、刺史,皆世袭(《新唐书卷四十三》)","树其酋长,使自镇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