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01年,财政部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第4条明确约定,“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 也就是说国有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对外质押的比例不能超过50,2014年,国资委发布《关于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是国有资产监管领域的基本法,是国资部门依法依规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快国有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阿拉善盟财政局(国资委)将不断结合当前政治经济形势和国有企业发展新动向,结合国资工作实际,丰富学习内...
一、涉及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主导推动的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以及专业化重组等重大事项,企业产权在不同的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之间转让,且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进行。 二、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不得因产权转让、企业...
《办法》指出,对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责任追究工作要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既考虑量的标准也考虑质的不同,恰当公正地处理相关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已于2008年10月28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就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深刻认识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意义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 初步解读 一、定义 1、国有企业: 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 2、国有控股企业: (1)第1条所列国有企业及此类国有企业的出资单位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决策部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有关要求,根据巡视整改意见,为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不断提升国资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制定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以依法评估的、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认可或者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 ) A. 省级国资委 B. 本级国资
一、国有企业治理的基本框架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中,其中一个文件专门针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问题,即《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其中一段话大体描述清楚了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的基本框架,即: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