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 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能发新能〔2017〕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领跑...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54号,简称《通知》),2017年拟建设不超过10个应用领跑基地和3个技术领跑基地。按照《通知》规定及有关要求,在对有关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申报文件进行初步形式审查的基础上,我局委托技术管理机构...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确定,山西大同二期、山西寿阳、陕西渭南、河北海兴、吉林白城、江苏泗洪、青海格尔木、内蒙古达拉特、青海德令哈和江苏宝应为光伏应用领跑基地,江西上饶、山西长治和陕西铜川为技术领跑基地。在通知中要求电力企业做好基地...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 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骆驼刺19882017-09-23 12:39:26 3 评论 收藏 分享到: http://www.china5e.com/news/news-1003771-1.html 举报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